重量1公斤以上之二次鋰電池,納為公告應回收的「乾電池」範圍
- 有限公司 邦友資源科技
- 5月12日
- 讀畢需時 1 分鐘

環境部公告修正「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」公告事項第1項表1
📢新聞報報【✨重量1公斤以上之二次鋰電池✨納為公告應回收的「乾電池」範圍】將自114年7月1日起實施囉!
民眾日常使用二次鋰電池(單只電芯小於1公斤),現行已是公告應回收乾電池,但是隨著電動車與大型儲能設備逐漸普及,1公斤以上二次鋰電池使用量增加的情形下,環境部為了 #促進資源循環再利用 及 #部署納入資源回收循環體系,已於113年11月12日將1公斤以上二次鋰電池納為✨公告應回收乾電池範圍✨,並從114年7月1日生效。
⭐實施對象:
📌製造或輸入二次鋰電池的業者
📌不管電池是單只或是組裝型
都必須依「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」辦理登記及申報,並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!若您是前述責任業者,或是有營業量申報、繳費問題,請於上班時間撥打☎️營業量申報輔導專線:02-23705888分機3414、3416~3421由專人為您服務唷!
❤️同時,環境部也鼓勵責任業者未來可鏈結上、中、下游相關業者,申請自建回收循環鏈計畫,一起推動臺灣淨零轉型!
👉詳細新聞請由此去: https://enews.moenv.gov.tw/Page/3B3C62C78849F32F/7897af6c-fbeb-4240-a3f1-0c4507a0b0cf